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
《意见》明确,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健全求职招聘体系、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创新监测评价体系。
《意见》要求,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强化组织实施,增强工作合力。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沈佩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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