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桂林医学院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设置桂林师范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医学院
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医学院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的函》(教发函[2025]27号),教育部同意桂林医学院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5010601;同时撤销桂林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医科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向教育部承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事项,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支持桂林医科大学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实力。桂林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继续支持学校建设发展。
三、桂林医科大学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聚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找准办学定位,强化医学类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提升临床教学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3月28日
▲桂林医科大学全景。图源:学校官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设置桂林师范学院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桂林师范学院的函》(教发函[2025]22号),教育部同意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桂林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5011671;同时撤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师范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 12000 人。
二、桂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向教育部承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事项,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支持桂林师范学院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实力。
三、桂林师范学院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聚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找准办学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突出教师教育优势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桂林师范学院。图源:学校官网
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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