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我厂所属部门及租赁单位的消防制度的管理规定及责任。
1、为了加强和规范本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各部门及承租单位应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各部门及承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掌握了解,全面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专职兼职消防员。
3、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符合规章制度措施要求规定,掌握消防情况,要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统筹安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保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使消防安全在日常生产中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在工作中得到落实。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厂工业园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果断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员灭火,并实施演练。
5、拟定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配备配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及时更换,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6、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正确了解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
7、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者,在管理时首先把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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